客服电话: 13306267964 | 13262538116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境内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其中,委托生产不属于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的,委托方应当取得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生产许可或者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是取得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相应生产范围的生产许可或者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境内生产企业。rge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如对上述内容或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致电启微商务客服热线查询:13306267964 13262538116
QQ联系:
邮件联系:yqf110@sina.com
服务热线:
13262538116
应急电话:
13306267964
特色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上海市企业标准备案苏州市企业标准备案医疗器械注册企业标准编写医疗器械许可医疗器械备案法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