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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在同一时期只能将同一医疗器械产品委托一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生产,但委托绝对控股企业的除外。此外,具有高风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8号通告),明确了禁止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目录。Zbd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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