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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2号)

时间:2023-07-16  来源:  作者:启微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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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2号)

 

 
发布时间:2014-08-2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通  告

2014年 第12号PiV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PiV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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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PiV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PiV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PiV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8月21日PiV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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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12号通告 附件.docPiV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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