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放射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和《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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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3.放射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4.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5.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6.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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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1.docx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2.doc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3.doc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4.doc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5.doc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8号通告附件6.docY8P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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