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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等2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91号)

时间:2023-07-16  来源:  作者:启微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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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等2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91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8HU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8HU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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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8HU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数据递交要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8HU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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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监局8HU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8HU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1号通告附件1.docx8HU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1号通告附件2.doc8HU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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