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1号)

时间:2023-07-16  来源:  作者:启微商务

 Ymk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1号)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现予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Ymk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Ymk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Ymk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Ymk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Ymk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Ymk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Ymk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监局Ymk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Ymk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71号通告  附件.docxYmk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如对上述内容或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致电启微商务客服热线查询:13306267964 1326253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