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4项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aVZ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aVZ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1.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aVZ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口腔种植手术导航定位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aVZ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3.微波消融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aVZ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4.内窥镜手术动力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aVZ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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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aVZ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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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3号通告附件1.docaVZ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3号通告附件2.docaVZ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3号通告附件4.docaVZ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3号通告附件3.docaVZ上海启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